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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9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本站    2019-02-26 11:03:28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019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专升本”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规范做好我校“专升本”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李 

副组长:刘孟初  王文龙  李新华  李红波   李旋旗

谢自强  汪金良  李子毅

  员:刘良科  贺修裕  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就处)负责具体落实“专升本”工作。

  任:汪金良 

副主任:李子毅  刘良科

  员:黄登峰  谭凤菊  戴先凤  谢 凤   

二、主要任务

1.做好“接收院校”的工作。我校2019年有园林、林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环境设计、行政管理、物流管理、英语、园艺、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电子商务等15个本科专业可接受校内外2016级相关专科学生经选拔考试升本就读,并与“推荐院校”商定“专升本”合作事宜、签订协议,组织选拔考试、评卷,做好录取等工作。

2.做好“推荐院校”的工作。我校作为“推荐院校”要做好2016级各专科专业学生的“专升本”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专业与湖南文理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接收院校”等签订并履行“专升本”合作协议。

三、“专升本”工作基本原则

坚持省教育厅提出的“协商自愿”、“择优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合规”原则,按《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接收和推荐“专升本”学生。

四、推荐条件与录取比例

(一)推荐条件

被推荐者必须是201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前20%,并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

3.身体素质好。

(二)录取比例

按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接收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各专业录取比例控制在本专业参考人数的50%以内。

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退役后按期复学,完成专科学业的2019届毕业学生,经本人申请并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佐证材料,报“接收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接收院校”的相应专业学习,不占“专升本”录取人数限额。

五、工作程序

(一)确定合作关系

1.我校作为“接收院校”应按时与“推荐院校”商定“专升本”合作事宜,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见附件1)。“专升本”合作协议签订前,“推荐院校”须将相关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实际开设课程等情况送我校审核,确认对口“专升本”专业(一个专科专业仅限对应一个相应本科专业),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接收对口“专升本”(拟接收“专升本”的本科专业名称及选拔考试科目见附件5)。

2.我校作为“推荐院校”,要积极做好201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的“专升本”推荐工作,并就有关专业与湖南文理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签订并履行相关专业的“专升本”协议。

(二)学生报名与推荐

1.本校学生报名与推荐:本校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专升本”推荐条件和比例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被推荐的学生在二级学院公示七天无异议后填写“专升本”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一寸同底正面免冠近照两张,一张贴报名表“照片”处,另一张暂贴报名表右上方,用于办理“专升本”考试准考证)。201935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生报名Excel表和“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并送招生就业处。经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9315日至320日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网址:http://zsb.hnadl.cn),并在校园网页公示七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2.其他“推荐院校的学生报名与推荐:各“推荐院校”参照上述程序办理本校的“专升本”报名与推荐工作。推荐名单由各学校在2019330日前通过专升本报名网站确认,并在410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见附件2)。并向我校提供2019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见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校2019年“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以及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获奖情况等。

3.我校于2019420日前将审核确认参加2019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学生,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三)选拔考试

经省教育厅审查合格的报读我校“专升本”的学生,由我校教务处统一组织选拔考试。

1.我校接受“专升本”的十五个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英语(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试)、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及环境设计专业非美术类考生需加试美术基础课一门,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为100分钟,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5)。

2.考试时间:2019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东校区。外校考生视考生多少和距离远近等情况考虑是否设校外考点。

4.准考证发放:本校教务处于考前二周向“推荐院校”统一寄送,参考学生准考证由“推荐学校”发放至考生,本校考生于考前一周到教务处领取准考证。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确定录取名单

1.本校招生就业处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分专业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录取比例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经公布7天无异议后,于2019615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学生,由我校招生就业处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3.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统一到所属“推荐院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学习。不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

“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严格执行我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它事项

1.有关“专升本”的推荐、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全程公开,安排可正常运行的视频监控教室作为考场,全程录像。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升本”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736-7382846(学校纪检监察处)

2我校招生就业处和其他“推荐院校”负责发布本校“专升本”工作信息。我校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sb.hnyyjsxy.com

3.其它未尽事项可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黄老师。咨询电话:0736-7377477   

 

附件:

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9专升本协议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2019专升本报名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9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

4.湖南省普通高校2019专升本推荐情况汇总表

5.湖南应用技术学院2019专升本拟接收的本科专业名称及

选拔考试科目表